本文作者:山田水产网

养殖厂怎么才算正规

山田水产网 2025-04-10 16:41 0 0条评论

一、养殖厂怎么才算正规

兴办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能进行工商注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九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

(二)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

(四)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养殖场、养殖小区兴办者应当将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畜牧业发展状况制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

第十九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

(一)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二)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三)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四)有为其服务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

(五)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

(六)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

第二十条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场(厂)址等事项。

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3)由上可知兴办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必须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办理养殖备案,目前我省养殖备案办法尚未出台,现阶段必须先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养殖场选址有什么要求?

那的看你是养什么啊。我说下养猪/牛/羊的吧

对于无公害猪场院的选址方面,我们都有严格的要求,离公路、学校、厂矿、居民区500米以上,比如大联的猪场的位置相当好,离村庄都有比较远,山坡下面及附近都没有农户,或者其它的养殖场也没有,这个环境的选择符合我们的要求。猪场为什么要远离粉尘、工厂500米以上,因为工厂、居民区、附近的养殖场都要离开一定的距离,这是关系到猪场本身防疫这方面考虑的,还有一些污染方面军,特别是在污染方面,它有废气、废水,粉尘,距离太近就会污染到猪场,污染了猪场,猪肉的生产就不可能达到无公害要求,所以说我们一定要有一定的距离,还有水的方面,我们有严格的要求,提倡用自来水,经过卫生部门检疫检测过的,达到我们人用的标准,如果没有自来水,可采用深井水,深井打好以后,也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检测,如果说重金属超标,其它的指标不能达到标准确性,还是不能饮用的。

无公害猪肉的生产要求就是要达到“无疫病,无残留,无污染”所以,除了选址重要外,猪舍的建造也有讲究。

三、“养殖场” 与 “养殖厂” 有什么区别?

一般称养殖场,有些人人混用。一般来讲,养殖厂还包括加工。

四、办一个家禽养殖场

新的《环保法》和《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后,对养殖场的环境污染做出了新的规定。建设养殖场之前需要先到当地的土管部门咨询所选地址是否允许建设,再到环保部门申请进行环境污染评价,然后到当地的农业部门备案,了解养殖场建设的防疫条件(因为办养殖职场必须要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争取国家补贴扶持也需要用到合格证),并咨询国家养殖补贴和扶持政策,根据要求建设,养殖场建设完成后,需要环保部门对污水污物排放做环评,根据环评数据建设污水污物排放处理设施设备,以期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你还可以申请办理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国家对这方面也有相应的补贴扶持政策,具体咨询当地农业部门和发改部门。养鹅用到河道的话,还需要咨询水利部门。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第六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二)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三)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四)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

(五)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六)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5米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