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畜牧法规定禁止在哪些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
水源保护地区域内、居民区内、工业园区内、农业非养殖区域内以及其它不符合建设养殖场舍的区域。
二、请问禁养区和限养区有什么区别,我是养猪的,离河道要几米。温岭五水共治四必拆
四、畜禽养殖区分类
全区行政辖区内畜禽养殖区域划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宜养区等三大类。
(一)禁养区
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养殖畜禽区域;禁养区范围内的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应限期搬迁或关停。
(二)限养区
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限定畜禽养殖数量,禁止新建、扩建或改建畜禽养殖场的区域。限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应限期治理,无法完成限期治理的,应关停或搬迁。
(三)宜养区
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区域原则上作为宜养区。宜养区现有养殖场应进行治理,无法完成治理的,应关停或搬迁。新建畜禽养殖场应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养殖污染防治及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五、畜禽养殖区划定
(一)禁养区范围
1.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森林公园、文物和历史遗迹保护区。我区主要有桐屿绿心保护区、中央山公园等。
2.城镇建成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的地区。路桥街道、路北街道、桐屿街道所有区域为畜禽禁养区,其他镇(街道)的建成区和上述城镇建成区外的所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均属畜禽禁养区。畜禽禁养区范围不是固定的而是动态的,尤其是城镇建成区面积将随着城区按规划扩建而增加。
3.水环境功能确定为I、II类水质水体的流域上游(含支流)两侧500米范围。
4.城镇规划区内的敏感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上风向1公里内,城镇规划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500米内。
5.工业园区和围垦区域。台州市滨海工业新城路桥区块、路桥工业园区、路桥市场园区、台州市物流园区、路桥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区黄礁涂围垦区域、区三山涂围垦区域等工业园区和围垦区域均属畜禽禁养区。
6.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二)限养区范围
1.农村畜禽限养区
中心村的村民集居区划定为畜禽限养区。全区其他行政村的村民集居区是否要限制畜禽养殖,由村委会根据本村的具体条件自行决定。列入区级生态示范村创建的行政村村民集居区应限制散户养殖畜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场界周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畜禽排泄物要做到无害化处理。
2.河道两岸限养区
市级和区级河道内侧200米范围划定为畜禽限养区(不包括路桥区现代农业综合园区和粮食功能区范围内的河道),其中市级河道有南官河、山水泾、永宁河、徐山泾、三才泾、金清港等六条,区级河道有青龙浦、新桥浦、九龙泾、长浦河、上分水、下分水、一条河、二条河、三条河、四条河、五条河、七条河、八条河、九条河、三涂直落河等。
以上路桥区的规定。
三、如何控制和防治因施肥所造成的污染
要实现生态自贡建设的目标,让自贡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离不开全市农村环境的根本改善,而农村环境治理的重中之重就是面源污染问题。农业面源污染是指农业生产中使用化肥、农药,畜禽养殖造成的污染以及农膜、农作物秸秆、人粪尿、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虽然近年来我市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环境面貌得到了极大改善,但农业面源污染这个问题却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理,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生态自贡建设步伐。因此,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力度,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的根本改变,是生态自贡建设系统工程中亟需加强的重要环节。
一、目前我市农业面源污染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面源污染认识不足,防治意识欠缺。经过广泛搜集和多方了解,尚未找到有关我市农村面源污染的统计数据和分析材料,由此可见,面源污染问题在我市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对其治理工作也没有一个完整的系统的规划和设计,而是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
2、过度或不当施肥和施用农药污染农村环境。调查显示,全国1/6耕地受到金属污染,面积达2000万公顷,开矿及化肥农药均是污染源。通过几年来的努力,测土配方施肥已经在全市进行了试验推广,但还没实现真正的广泛应用。有一部分人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滥用禁止施用的农药,以及农民施药不当导致作物和环境的污染。
3、沼气普及率较低,畜禽排泄物污染农村环境。由于畜禽养殖场建设管理不规范,畜禽养殖业污染监管体系不健全,种养脱节导致畜禽粪便污染环境。2012年全市沼气普及率只占宜建农户的53%左右。
4、农作物秸杆和残体污染农村环境。目前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低,只有35%,全市有25%的农作物秸秆野外焚烧,有14.9%农作物秸秆乱置乱堆,造成面源污染。
5、生活污水直排,生活垃圾没有集中管理和处理造成环境污染。在农村人们对面源污染无视情况大量存在,人们无视面源污染的情况大量存在。目前我市在场镇开展生活垃圾、生活废水集中处理,但更多散居农户垃圾还没集中收集处理,污水仍然直排。
二、科学决策,切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
面源污染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因此,必须加以科学决策,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方能见效。
1、多措并举,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认识。加强面源污染危害和原因的宣传,增强全民生态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从根本上改善随意施用农药、化肥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二是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环保部门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农业部门具体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作,加快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步伐;农科部门要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科研攻关及推广应用;建设部门要加大农村村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林业部门负责农田林网和湿地保护工作。发改、财政、贸易、工商等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治理的支持力度,在项目立项、资金投入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三是明确工作责任。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要根据任务分工,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区域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方案,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治理面源污染协同、联动机制。把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各区县、各部门及乡镇工作考核范畴,将绩效指标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之中。四是强化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检查和督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面源防治工作督查,对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强化指导,从严控制化肥农药的使用
一是加强科技服务指导。政府要加强对农业生产者的技术指导和培训。通过宣传和培训,引导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慎用激素。控制氮肥的施用量,调整氮、磷、钾的施用比例,大力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鼓励使用农家肥和新型有机肥,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二是严格化肥农药监管。倡导和鼓励农民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积极探索生态农业发展道路。通过政策措施,在重要水源保护区和流域制订并执行限定性的农业生产技术标准,严格规定施肥量和施肥时间、品种及方式,切实加强农药生产、销售与使用的有效管理与监督。
3、科学规划,切实减轻养殖业带来的污染
将畜禽养殖污染纳入环境统计和污染总量控制,建立完善畜禽养殖环境标准体系,实施畜禽养殖废水生态还田综合利用工程项目。要按照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科学划定禁养区,依法限期关停和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改变人畜混居现状。规模化养殖场要全面实施排污许可、排污申报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养殖场要限期治理。同时,积极争取国债资金,以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加大农村沼气推广力度,确保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4、科技引导,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途径
积极引导和扶持秸秆综合利用,将已经比较成熟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逐步向农村推广。如肥料化利用,包括机械化直接还田、覆盖还田、快速腐熟还田、稻麦双套还田、堆沤还田、加工有机肥等;能源化利用,用于发电、沼气、气化、固化成型和炭化等;原料化利用,制成各种各样的低密度纤维板材、装饰板材和一次成型家具等。在有条件的农村,引导、扶持、建立像粮食收购站一样的秸秆收集处理中心,落实秸秆收储组织、秸秆收集专业户等事项,加快发展秸秆综合利用,促进我市农村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和农业循环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5、加大投入,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时清运集中堆放生活垃圾
要加大生活垃圾收集力度和垃圾收集覆盖面,各级财政要根据需要加大投入,配够垃圾转运车和车辆运行费用,确保集中堆放的垃圾能够及时清运。围绕“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以“进村社”活动为载体,配合相关部门利用“村收、镇集、县处理”或“统筹规划、适当集中、区域共享”等方式抓好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合力打造示范样板,发挥示范效应,带动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要多方筹措资金,多渠道解决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力争早日实现各乡镇均有污水处理设施,同时,要加强对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管护力度,确保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充分发挥作用,从根本上解决乡镇污水问题。